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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调查

       永州境内的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和社会活动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永州文化的源泉之一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永州原本封闭的瑶文化生态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生存空间逾益缩小。一些依靠口传身授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散失消亡,许多传统技艺濒临灭绝,传承后继乏人,仅存的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流失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保护永州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有效的发掘、整理、研究、利用已刻不容缓。据调查,永州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原来的一百多种骤失至今已不足30种。

       一、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背景

       永州是个多民族杂居的地方,除汉民族外,在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居住最广的是瑶族。

       瑶族是一个世界性民族。永州是瑶族的主要聚居地。古往今来“南岭无山不有瑶”。在唐代,州辖地域便有瑶民居住的记载。到了清代,永州各县都有瑶民居住,其中“零陵、祁阳各四处,道州十七处,宁远四十余处,永明(今江永县)十五处,江华十八处,新田十二处”(清同治《永州府志》)。20世纪80年代,全国瑶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有34个,其中永州占5个。即江华、江永、蓝山、宁远、道县。此34个县中,瑶族人口10万人以上的县有2个,即江华瑶族自治县,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至2000年,永州境内共有瑶族513831人,占全国瑶族人口的20%左右。永州各县瑶族人口以江华为最,2000年为270889人,占境内瑶族总人口的52.72%;次为江永。永州境内的瑶族,有“盘瑶”、“过山瑶”、“平地瑶”、“顶板瑶”等不同族称。全市有一个瑶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和20个瑶族乡。瑶族千百年来在此生息繁衍,创造了灿烂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华夏传统优秀文化中的一枝奇葩。

       二、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备忘录

       在这里,集日月之精华,聚萌渚之灵气,孕育了唱着瑶歌上北京的 “歌妈”赵庚妹、“歌仙”赵荣谦;有从大瑶山走出的“歌王”盘才佑;有冲出亚洲在音乐赛事中获金奖的“盘王之女”盘琴;有走进中央电视台的江华瑶族“长鼓舞王”、瑶族长鼓舞的“活化石”李根甫;有一生致力“千古之谜”江永女书传承的欧阳宜焕老人;有被称之为“瑶族掘宝人”的郑德宏;有天下“奇歌”之誉的“盘王大歌”(已收入中国少数民族经典古籍);有在北京举行“我从瑶山来”专场舞蹈表演,来自江华籍中央民族歌舞团瑶族青年舞蹈家赵湘。一方浓郁的瑶山水土,孕育了远近闻名的江华平地瑶赶歌圩、瑶歌夜市,他们以歌会友、以歌传情,曾经圆了不计其数的爱情美梦;建国以来,江华先后举办过6次千人赛歌会;江华上伍堡瑶族聚居区创造了古老而独特的民族体育活动-——木棒球,这枝独特的民族体育之花多次在全国民运会上表演。江永震惊中外的“三千文化”(千年女书、千年古村、千家峒)令人叹止;在这里,出现了“浸在歌声里的村落”——江永上江圩一带传唱着的“瑶族女歌”;在这里,有宁远舜瑶文化相互融合的典范;瑶族人民以其集体智慧还创造了灿烂的火塘文化、丧葬文化、庙堂文化……2006年,江华瑶歌再次走进中央电视台。这里的“江永女书”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江华瑶族长鼓舞”被列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底蕴深厚,几乎涵盖瑶族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手口技艺、信仰祭祀、岁时节令、习俗美食等方方面面,具有浓郁的民族特征和地域色彩。如世代相传的瑶语、品类繁多的瑶歌,风韵独特的江华尖山瑶蝴蝶歌,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江永上江圩一带的女歌,绘声绘色的《盘王的传说》,如世代相传的集歌、舞、乐于一体的江华瑶族长鼓舞,具有原始武术味的江华、蓝山的刀舞,零陵、冷水滩、江华、祁阳象征希望之光的灯舞,江华、宁远、道县、双牌的宗教祭祀舞,做工精细的挑花,图案绚丽多彩的江华八宝被,色彩斑澜的瑶族服饰,婚嫁分明的宁远、新田顶板瑶和江华上五堡平地瑶的妇式便装,庄重热烈的盘王节,以歌为媒的江华敬鸟节,庆贺丰收的祁阳、东安的“六月六”尝新节,人山人海的江华岭东两岔河的放炮节,多姿多彩的江永勾蓝瑶“洗泥节”,色香味俱全的荷叶粉蒸肉,香醇可口的瓜箪酒,象征合家团圆的宁远肉酿豆腐,清嫩可口的江华豆腐丸,蓝山特有的传统名点“粑粑油茶”,极有学术价值的江永女书习俗等20余种。从历史演变进程来看,瑶族的活动区域曾遍及湘江、资江流域及洞庭湖沿岸地区,可以说瑶文化是荆楚文化、湖湘文化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所以,保护和传承永州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为研究湖湘文化提供丰富的资源。

       永州地处偏远,山水相隔,与外界相互交往较少,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也相应较少。这里的瑶族同胞长期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在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传承和发展着自己的历史,形成了人类学上极为独特的“文化千岛”现象,其传统节日、舞蹈、歌唱、戏曲、服饰,以及传说、故事、风俗习惯、娱乐竞技等众多的非物质文化中无不独具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凡此种种,从不同的角度向世人展示着瑶族的历史发展状况、文化心理、伦理道德和审美意识。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建设的速度是惊人的,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同样也是惊人的。据2006年上半年,我们收集资料时统计:上世纪80年代初普查时,永州还有100多种民间艺术,至今只剩下20多种;原来登记注册的艺人有300多位,现在只剩下50多位了。虽然,永州千里瑶山特殊的封闭环境保护了永州瑶族一些特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前景仍不容乐观,仍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虽然,每当春节或庆贺丰收,造新房或在祭祀“盘王”以及其它一些祭祀礼仪中仍有跳瑶族长鼓舞的习俗,但能跳整套(72套)的已属凤毛麟角。80年代末,江华岭西一带平地瑶还有赶歌圩和瑶歌夜市,现已弦断歌绝,瑶族的代表性歌种《拉发》、《瓦溜》、《高山音》及平地瑶的《蝴蝶歌》、《留西拉咧》、《嘞嘞嘿》等,会唱的也只能找四、五十岁以上的人了。永州瑶族地区很多老艺人都已作古,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境地。1999年,出生于江华的“瑶族歌仙”赵荣谦去世;江永女书最后一位传人98岁的欧阳焕宜于2004年9月去世;2006年1月被誉为江华“瑶歌歌王”、瑶歌瑶舞的自然传人盘才佑老人离开人世;被誉为江华长鼓舞“活化石”的李根甫现已82岁高龄,口传身授已十分困难……

       四、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主要原因

       一是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永州瑶族地区封闭的大门打开了,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永州瑶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受到了强力的挑战。很多地方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路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了。尽管是瑶胞聚居地的永州,民间老艺人的原始资料也难寻踪迹,其主要原因20世纪60年代,一些人以肃清封建流毒为由,把瑶族的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置入“四旧”之列,毁坏了大量原始资料,加上瑶族人死以实物殉葬及焚化的习俗,例如江华瑶歌王盘才佑家传的一套老瑶族服饰及瑶族手抄本、民族民间技艺的一些原始道具等即用于殉葬或焚化,令人叹惜。二是瑶山的贫困及年轻瑶族后代认为瑶文化的过时感、价值观,人为地造成了传承的鸿沟。三是急功近利的盲目开发和利用。例如江永的“三千文化”、女书园、江华的天下瑶族第一殿-——盘王殿、瑶族织锦、瑶歌、瑶舞、瓜箪酒、瑶家十八酿、吊脚楼民俗长廊、神州第一瑶城等旅游区极具魅力,使封闭的山寨与社会、与世界相通,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因而有的地方在急于脱贫致富的短期行为下,缺乏规划和论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盲目开发和轻率遗弃,导致了大量有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损毁、流失和变异,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四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到目前为止,永州瑶族地区只有江永县人大审议通过了县政府《江永女书抢救、保护规划〈2004—2020〉的议案》,将江永女书的抢救保护纳入了规范有序的轨道。五是政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五、对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几点建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发现、鼓励和培训这方面的人才,把扶持与抢救工作落到实处。对确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进行抢救和保护。”如何对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保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保护与以人为本相结合。

       这是保护的方法,也是保护的目的。守望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目的是为了人类的幸福。不可否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现代生活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例如:古老的瑶族服饰都用家织布手工制作而成,不但厚重,而且穿着起来也很麻烦,在闷热、繁华的都市谁穿着都受不了。当农耕社会远去后的今天,许多年轻一代走出了大瑶山,住进了都市。我们不能强求凡是瑶胞,不分男女老幼都要穿着厚重的老瑶服,而忽视瑶族后辈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们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一些既美观大方,又现代舒适、且本质不变的瑶族服饰来替代过去的古老瑶服,以适应新的时代,满足新的需求,让瑶族后辈乐意接受。闪耀着民族艺术之光的瑶歌、瑶舞也应如此……这样,既能反映时代瑶族风貌被瑶族人民喜爱和接受,又能成为永州瑶族地区特色文化亮点。

       2、申报与管理相结合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上升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走上了广泛而深入的发展时期。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和工作内容。许多地方对申报积极性很高,但对管理保护的具体措施考虑不到位,而把它看作是一个临时性、突击性工作。申报成功后,没有去认真做好普查、登记、记录、整理、展示、研究、传承以及开发、利用并建立完整的系列化的档案资料等一系列工作。

       3、传承人与传承环境保护相结合

       非物质文化是一种“活”态文化遗产,要靠民间老艺人口传心授、耳提面命才能传承,并不是通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就能保护下来。所以,对现存的民间老艺人实施“温暖工程”已刻不容缓,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医疗等问题,每月应由财政发给一定的津贴。同时,我们要学习借鉴贵州省的大、中、小学教育经验,让民间老艺人走进课堂,对少年儿童和适龄青年进行乡土传统知识教育,让他们从小热爱自己的民族、村寨、热爱自己的民族文化。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存活的土壤,一味的复原显然不够现实,我们应想方设法让它适应变化了的时代和环境,并保存其精神实质。这点,我们一定要吸取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城市建设中大拆大改的教训,避免新农村建设中出现建设性破坏。在新农村建设起步之时,就要从农村各项事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做好新农村建设的科学规划,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

       4、政府的重视、引导与群众的自主作用相结合

       各级政府要在法律、政策以及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和支持。利用送戏下乡、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以及政府每年举办一次瑶文化节(服装、饮食、歌舞、绝活等),加强引导那些不需政府掏钱和少掏钱的自发组织民间业余剧团和民间名师巧匠,利用热闹非凡的传统节目、喜庆活动,开展舞龙、舞狮、唱瑶歌、跳瑶舞、挑花、剪纸、纸扎等丰富多彩的自娱自乐活动。不断增强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5、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该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一定要做到“合理”。对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两者不可偏废。我们发展旅游业,更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不应急于求成,更不能打着“保护”的旗号,将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标签”和“摇钱树”,把原生态的瑶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撕成碎片,让人各取所需。

       保护和利用永州瑶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对尖锐而复杂的矛盾。出现了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能采取消极的态度,重新关上山寨的大门。我们要清醒认识,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小康社会,是少数民族不可动摇的目标。鉴于永州瑶族地区自然环境的脆弱性和瑶族传统文化的易变性及保护、抢救的紧迫性,对它的开发利用必须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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